关于恢复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等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0-23
						因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等3家零售药店完成整改且验收通过,自2025年10月23日起,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恢复与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等3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关系。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 1 | 上海好药师弘翔药店(个人独资) | 
| 2 | 上海益丰鑫峰大药房(个人独资) | 
| 3 | 上海益丰新浜新赢大药房店 |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