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上海盈港中医门诊部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04
因上海盈港中医门诊部已恢复正常经营,自2026年1月4日起,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恢复与上海盈港中医门诊部医保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4日
因上海盈港中医门诊部已恢复正常经营,自2026年1月4日起,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恢复与上海盈港中医门诊部医保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4日